法学专业培养方案
时间:2007年11月22日 作者: 点击:
 
培  养  方  案
 
一、业务培养目标:
    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,熟悉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系统掌握法学知识,能从事法学教学、科研以及能在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、行政机关、仲裁机构和律师、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。
二、专业特点及业务培养要求:
    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宪法、法理、民法、刑法、行政法、诉讼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经济法等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并进行实践技能的训练,使学生具备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与能力:
1、掌握法学基本理论;
2、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;
3、熟练应用法律知识办理法律事务,解决法律纠纷;
4、掌握一门外语进行写作与交流;
5、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计算机基础知识。
三、专业方向:民商法、刑法、行政法、诉讼法、国际法
四、主干学科:法学
五、主干课程:宪法、法理学、中国法制史、民法、刑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民事诉   讼法、刑事诉讼法、经济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商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经济法、国际私法
六、学制:四年
七、毕业条件:修满195学分准予毕业(理论学分160学分,实践学分35学分)
八、授予学位:法学学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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